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3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以下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