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福星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斌 联系电话:010-80928918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雅琴 联系电话:010-8092891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 是
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 无
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025 年度,公司出现需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与
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美集团”)
的交易中,存在交易管控不严,部分原始单据部门间传递
不及时等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情况,该事项根据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为一项重要缺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6)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 0102518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整
规章制度 改工作。在本核查意见出具前,公司基于谨慎考虑将惠之
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按公司关联方进
行管理,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交易,按关联方交易履行公司审议表
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 年度,福星股份下属地产子公司与惠之美集团发生
相关成本费用,其中 4,564.78 万元成本费用仅提供以前年
度合同及结算资料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存在子公
司向惠之美集团购买酒业务后取消,惠之美集团关联公司
项目 工作内容
向福星股份子公司团购存量车位后取消的情况。对于前述
事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
更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成本
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定价公允性,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
字(2026)0102517 号)。
针对上述导致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保荐机
构督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相关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持续关注并督促与公司构
成关联方关系的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内部设立专
项核查小组、持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及加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