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勤勉尽责地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吴德军,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会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和深圳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审批规范。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吴德军 5 5 0 0 否 2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房地产和制造行业特点,提出相关的经营计划与考核和战略发展方案。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 (主任委员)
董事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
次数 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吴德军 4 4 1 1 1 1 1 1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特别是在年报审计期间,就年度审计相关问题与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探讨与交流,及时掌握了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同时,本人仔细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切实维护了年度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现场办公、董事会及
股东会契机,深入研判宏观环境对公司的影响,重点审查了主要楼盘开发销售、福星新材料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与现金流状况等核心事项,并对内控建设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同时,本人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保持高效沟通,从独立客观角度提出多项专业建议。在此期间,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通过详尽的业务讲解和资料支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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