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勤勉尽责地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田志龙,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委员。兼任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和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田志龙 5 5 0 0 否 2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房地产和制造行业特点,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出了
相关建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 (主任委员)
董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田志龙 4 4 1 1 1 1 1 1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恪尽职守,独立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额度等议案。本人通过对上述事项的前置审查与严格把关,积极从投资者角度发表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就年度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掌握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仔细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维护了年度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现场办公、董事会及
股东会契机,深入研判宏观环境对公司的影响,重点审查了主要楼盘开发销售、福星新材料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与现金流状况等核心事项,并对内控建设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同时,本人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保持高效沟通,从独立客观角度提出多项专业建议。在此期间,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通过详尽的业务讲解和资料支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共同促进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
(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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