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自担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生于1958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中国铁物独立董事。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科员,国家物资部物资信息中心处长,国家内贸部物资信息中心副主任(副司局长)、党委书记(司局长级)等职务。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16天,相关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8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共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49个,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2.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8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共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22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7个,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3.本人列席股东会2次,听取了2024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2026年财务预算、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担保额度、修改公司章程、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等议案。
4.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薪酬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董监高薪酬、经理层业绩考核方案和薪酬分配等议案,听取了动态监测职工工资有关指标执行情况的汇报。持续关注与中小股东利益相关的公司重大事项情况。
5.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重点关切的问题答疑解惑,有力承担起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
6.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题调研会、年度总结工作会等机会,对公司总部进行走访调研,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
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依据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关联交易、担保、续聘审计机构、董事高管薪酬等重点关注事项的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对相关决策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2.本人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和提醒公司注意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财务及内控报告等重要事项的披露工作,客观准确传递信息,让投资者了解公司业务特点,引导投资预期。
3.报告期内,本人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听取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事项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对相关重点事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从自身专业角度对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与规划、生产经营等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需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讨论和审议的议案及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审阅、认真审核,详细听取有关汇报。
3.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天津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主动学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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