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
事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 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则;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经济等工作经验;
修订前 修订后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
董事: 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 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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