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一条 为规范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 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钢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际,制定本办法。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 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
办法。 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
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修订前 修订后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七条所列的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三)由第七条所列的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 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
行动人; 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
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 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
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利益倾斜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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