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修订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
“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第二条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
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
公司可以采取派发现金股利、派发股票股利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 第三条 公司可以采取派发现金股利、派发股票股利或者两者相结
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
公司一般采取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盈利状况、现金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
流以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通过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一般采取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盈利状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况、现金流以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
10%,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分配利润的 30%。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
修订前 修订后
20%。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
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
案。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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