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所属公司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钢石家庄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巴西)有限公司、中钢设备(土耳其)有限公司、中钢国际工程技术(俄罗斯)有限公司、中钢设备(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中钢设备(玻利维亚)有限公司、中钢印度有限公司、中钢设备(蒙古)有限公司、中钢设备(几内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
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及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客户信用风险、EPC总包项目管控风险、部分高风险项目经营风险、境外机构合规经营风险、境外人力资源管控风险、资产安全风险及两金管控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指标进行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错报与资产相关的,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指标进行衡量。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1)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2)错报≥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的 5%。
(1)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重要缺陷 额的 1%;
(2)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的 3%≤错报<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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