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17:01:41 股吧网页版
*ST兰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ST 兰黄 公告编号:2025(临)-46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依据

公司本次主要是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包括:修订后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相关的管理制度中的“股东大
会”修订为“股东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三、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附件: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注:条文中黑色加粗为调整后(含修改、新增)的内容。“文字”为删除的内容;新增的独立的条、款前标记“【新增】”、整章/节/条/款删除的,在相应条文前标记“【删除】”。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
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 《公司法》颁布后,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 司法》颁布后,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规定,对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了规范, 对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了规范,并依 并依法在原注册登记机关履行了重新登 法在原注册登记机关履行了重新登记手
记手续。 续。

公司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公司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体改委发[1993]77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 体改委发[1993]77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 募集方式设立;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 集方式设立;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453154。
916200002243453154。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经中国证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经中国证监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普通股 4500 万股,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 股 4500 万股,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
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1999 年
1999 年 6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6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

第四条 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