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军)
本人刘志军作为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志军,女,汉族,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和 7 次股东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刘志军 13 10 3 0 0 否 7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 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审议 每项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为有关会议的科学决策 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具 体履职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9 9 4 4
1.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
作为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会议 1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并主持会议,对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本人作为委
员,亲自出席会议 9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指导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定期报告、财务资助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作为委
员,亲自出席会议 4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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