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关村
股票代码 0009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黄光裕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中关村密云园康宝路 12 号 A座办公楼-8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 80号 1205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12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16
一、备查文件......16
二、查阅地点......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声明......1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2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光裕、国美控股、国美电器
国美控股 指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美电器 指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国美零售 指 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自前次国美电器要约收购完成后,因国美控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国美电器被动减持,林飞燕与国美控股、国美电
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国美控股与国美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