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1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制定及废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
理制度的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 2025 年度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的表述相应删除,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 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1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订本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2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3 新增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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