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关于下属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威税一稽通〔2025〕2641 号),山东华素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438.85 万元,滞纳金 163.98 万元,合计
602.83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 438.85 万元已缴纳完毕,已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完税证明》(No.337105251200013511),滞纳金 163.98 万元已经计提(该金额为自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测算),待税务局出具缴款通知书即刻缴纳。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5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602.83 万元,最终以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戒,组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人员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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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威税一稽通〔2025〕2641 号);
2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威 海 市 税 务 局 第 一 稽 查 局 《 税 收 完 税 证 明 》
(No.337105251200013511)。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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