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8:47:05 股吧网页版
中关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克)

本人毕克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通过积极、专业、独立的工作,以达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毕克先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
计师,1995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9 年 10 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曾任北京市龙
洲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总经理。毕克先生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二十余年,在报表审计、审慎调查、财务管理、税收咨询、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较高水平。其长期担任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资委经济专家,主持完成了北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检查、编制了清产核资损失原因分析手册、北京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经营预算的课题研究等工作。在其带领下,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被行业协会评为北京市百强所,3A 级税务师事务所。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
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10 次股东会会议,基于对公司各方面的经营
状况、重大事项情况充分掌握,本人与公司高管保持紧密沟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核查与审议,最终以专业能力和自身经验作出表决意见。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在认真审阅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后,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反对、保留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会次数

毕克 12 7 5 0 0 否 6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
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上述委员会工作中均按其细则履行相应责任,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姓名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毕克 7 7 1 1 1 1 0 0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序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