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录文)
本人史录文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通过积极、专业、独立的工作,以达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史录文先生,1987 年至 2006 年,历任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后勤部
主任、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北京卫生局局长助理;2000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2003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2 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2020 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24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药师协会会长;曾任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评估专家、卫生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10 次股东会会议,基于对公司各方面的经营
状况、重大事项情况充分掌握,本人与公司高管保持紧密沟通,对会议议案进行
认真的核查与审议,最终以专业能力和自身经验作出表决意见。2025 年度,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后,
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反对、保留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
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史录文 12 5 7 0 0 否 4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
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上述委员会工作中均按其细则履行
相应责任,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
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
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姓名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史录文 7 7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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