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5-68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 8 份,收到表决票 8 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及第四季度经营计划,并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945.98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42.29 亿元;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10 亿元,同比增长 42%。其中,2025 年第三季度实现
营业收入 318.04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2.46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2 亿元,同比增长 73%。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6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2025
年 5 月修订),公司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1 月 16 日经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文件名称: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文件名称: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临时股东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时召开。但有下
第七条 临时股东大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时召开。但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 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
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
定的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的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请求时;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5)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形。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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