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湖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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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报告 1-2
财务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1-10
关于湖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XYZH/2026CSAA2B0097
湖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湖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钢铁财务公司”)
管理当局对湖南钢铁财务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
的风险评估说明。湖南钢铁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保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按照《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
体系有效性做出认定。我们的责任是对湖南钢铁财务公司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以及对湖南钢铁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监管指标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湖南钢铁财务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
险评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缺陷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和评价湖南钢铁财务公司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以及对湖南钢铁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监管指标等执行了审阅程序和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鉴证工作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风险管理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不保证在未来
也必然有效,根据风险管理体系评价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湖南钢铁财务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设计缺陷,未发现湖南钢铁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情况。
本报告仅供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湖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时使用,仅供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审核报告(续) XYZH/2026CSAA2B0097
湖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附:湖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湖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风险评估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
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湖南
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公司)对 2025 年内部控制、经营情况和
风险状况进行了自我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经营情况
财务公司于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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