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1
公告编号:2017-019
证券代码:832693 证券简称:东鼎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 5人。会议由董事长郑书礼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08号5幢四楼402室”变更为“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3层”。(上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根据上述注册地址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原为:“公司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08号5幢四楼402室。”,现修订为:“公司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3层。”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告编号:2017-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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