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8-12-09 11:43:18 股吧网页版
上涨泛力,下跌加速,主力向下意决,小散不必抗行,建议离场观望

公告日期:2019-10-28


公告编号:2019-043

证券代码:839113 证券简称:思存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曾淑群在智能 科技信息技术进行全面合作,拟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00 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1,8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60%,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足额缴纳;曾淑群现金出资 1,200,000.00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足额缴纳,占注册资本的 40%。该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通信技术 开发、通信技术咨询、通信技术转让、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 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备租赁;网络通信系统设备、数据通信应用系统 设备技术研发、销售;通讯设备、光通讯产品、存储类产品及相关产品和组件、 电脑电视盒、机顶盒、计算机卡板的技术开发、销售、服务;电子元器件、通 讯器材、电子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公 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9-043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成立控股子公司需要在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等手 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
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曾淑群

住所:山东省东明县城关镇曙光路 55 号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 权出资等方式。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芯声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43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一社区锦程路 2070 号宽达电子厂 1 栋(A 栋)
一层
经营范围:智能技术推广服务,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通讯器材、电子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投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湖北思存科技 1,8……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