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稿)
(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决策流程,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执行效率,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召集、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作定期分析;
9、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确定的分工范围,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相关工作;
2、按照总经理的临时要求,执行总经理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审批权限
第五条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批相关事项,超出授权权限须报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 总经理对(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3)租入或租出资产;(4)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5)赠与或受赠资产;(6)债权或债务重组;(7)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8)签订许可协议;(9)放弃权利等方面的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下;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下;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下;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下。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的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第八条 人事管理权限:公司非关键岗位人员的聘任、解聘以及工资、福利、奖惩事项,由总经理审批。生产一线岗位、职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退休人员返聘由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投资款审批权限: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投资项目,依照合同支付投资款,由总经理审批并财务总监会签,不受金额限制。
第十条 重大合同决策权限:
1、大额原材料采购合同:单笔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的,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单笔金额在 3 亿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办公会会签。
2、大额产品销售合同:单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的,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单笔金额在 1 亿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办公会会签。
3、其它合同:由总经理根据业务类别签署授权书,由被授权人签订,其中重大事项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费用和期间费用报批的具体程序及审批权限,由公司相关财务制度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 支付货款审批权限: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研究、审议并决策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核心议事决策机构,是总经理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推动董事会决议落地、协调各部门工作的重要平台。
第十四条 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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