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 临-03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00 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
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 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现场出席 4 名,董事孟宪营、陈国军、高晓峰及独立董事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陈国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陈国军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陈国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董兆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候选人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收购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化煤电联营及上下游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现金收购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经协商,本次股权收购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标的股权收购价格为 66,856.820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购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吴红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吴红林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7月29日在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董兆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兆寒先生简历
董兆寒,男,1970年1月出生,共产党员,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财务与投融资部预算科副科长、审计科科长、基建科科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财务与投融资部副主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融资部副部长(资本运营中心副主任),河北高速集团财务公司筹备组组长,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主任,现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截至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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