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公司提交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同意提名董兆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我们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收购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和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胡传雨
2025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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