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 临-06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2日、1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闫云胜先生
7、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51人,代表股份数2,178,812,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608%(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总数46,204,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6%),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2,132,607,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532%;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446人,代表股份数46,204,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6%。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 2,162,462,8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6%;反对 16,228,6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8%;弃权 12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854,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149%;反对 16,228,6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237%;弃权 1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4%。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162,392,8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64%;反对 16,248,5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58%;弃权 17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784,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633%;反对 16,248,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668%;弃权 17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9%。
3、《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同意 2,177,070,3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1%;反对 1,47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6%;弃权 269,7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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