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6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紫光大楼四层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 9 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剩余 9%股权的议案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根据 2024 年 5 月 24 日与 H3C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PE 开曼”)和 Izar Holding Co 签署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卖
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 HPE 开曼和 Izar Holding Co
合计持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30%股份,并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完成交割。截至目前,公司通过紫光国际持有新华三 81%股份,HPE 开
曼持有新华三 19%股份。此外,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国际放弃新华三 1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以及紫光国际与 HPE 开曼签署的《后续安排协议》,主要包括紫光国际将放弃剩余新华三 19%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紫光国际授予 HPE 开曼就剩余新华三 19%股份的一项出售期权、HPE开曼授予紫光国际就剩余新华三 19%股份的一项购买期权。
2025 年 11 月 17 日,紫光国际与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中
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与 HPE 开曼签署《SHAREPURCHASE AGREEMENT》,收购 HPE 开曼持有的新华三合计 10%股份(以下简称“新华三 10%股权交易”)。新华三 10%股权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基于外部投资者认可新华三的未来发展前景,综合考虑 HPE 开曼的出售期权和紫光国际的购买期权即将进入行权期,以及公司对新华三的未来整体业务布局,经各方协商,紫光国际、宁波甬宁鄞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甬宁”)、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将分别与 HPE 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收购 HPE 开曼持有的新华三合计 9%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决议如下:
1、同意紫光国际与 HPE 开曼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以 370,372,247.70 美
元向 HPE 开曼收购新华三 503,230 股股份(占新华三股份比例约为 5.19%);
2、同意公司及紫光国际与宁波甬宁、合肥华芯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就宁波甬宁和合肥华芯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的相关退出安排以及其他股东权利安排等予以约定;
3、同意宁波甬宁和合肥华芯根据各自的《股份购买协议》进行交割时通过签署《DEED OFADHERENCE》的方式加入紫光国际、新华三及其他相关方于
2016 年 5 月 1 日签署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包括其不时适当修订);
4、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与届时新华三其他股东签署相关股东协议及其修订、更新新华三的股东名册等具体后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剩余 9%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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