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9 15:52:49 股吧网页版
紫光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0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0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
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为其子公司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2 亿元的担保,其中,为紫光数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紫光数码”)等三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额度一”),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香港)”)等六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6 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额度二”)。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苏州紫光数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苏州紫光数码为香港紫光数码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人
民币 3,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 年 2 月 5
日至 2027 年 2 月 4 日。

2、苏州紫光数码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香港紫光数码向浦发银行申请的
人民币 1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5 日。

3、苏州紫光数码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向浦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保证的债务发
生期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5 日。

4、苏州紫光数码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向浦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保证的债务发
生期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5 日。

5、苏州紫光数码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晓通(香港)向浦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保证
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5 日。

本次担保前,苏州紫光数码在担保额度一内对香港紫光数码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在担保额度二内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 亿元、对紫光晓通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对紫光晓通(香港)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担保后,苏州紫光数码在担保额度一内对香港紫光数码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 亿元,在担保额度二内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6 亿元、对紫光晓通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对紫光晓通(香港)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因此担保额度一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1.3 亿元,担保额度二内可用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6.2 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香港紫光数码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为人民币1.5亿元,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为人民币14.4亿元,对紫光晓通的及紫光晓通(香港)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合计为人民币6.7亿元及6,000万美元。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苏州紫光数码为香港紫光数码向招商银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数码(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