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徐经长作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经长,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教学名师,财政部会计名家,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第一、二、三届委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三届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12 次,召开股东会 7 次,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在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以审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和发表专业意见。本人对2025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含现场及通讯方式出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参加股东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 事会会议 次数
徐经长 12 12 0 0 否 7 7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守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5 年度,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会议召集人,积极出席并主持全部会
议,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为公司
董事会决策提供有效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召集人和主持人,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审议内容,结合自身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的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提供合理建议。经
客观审慎判断,对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增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增选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依法公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积极、有效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
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
2、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紧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情况。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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