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周绍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绍朋,1946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理事,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 7 次,本人实际出席 7 次;召开董事会 12
次,本人实际出席 12 次,不存在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充分了解议案内容的基础上,本人对 2025 年度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除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按时出席会议,对各项议题予以充分审核和分析,并发表了同意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利参考。报告期内,本人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报告期召 本人本报告期 本人本报告期 本人本报告期
名称 开次数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增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增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召开 5 次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予以事先审查,本人通过独立、专业的判断,认为相关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公司将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
结果进行审查,督促审计机构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并保证审计质量和公正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专用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等渠道,解答中小投资者疑问,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互动交流。
2、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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