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2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授信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持有的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的结构性存款、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用证、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作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办理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质押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情况
1、质押物: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结构性存款、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用证、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
2、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拟合作的金融机构:将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及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确定。
4、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质押额度项下的实际质押情况应在质押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质押金额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将持有的结构性存款、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用证、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办理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主要用于支付货款等,符合公司整体资金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本次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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