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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9 17:20:45 股吧网页版
*ST凯迪: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暂停上市进展公告(2020/04/10)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20-1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暨暂停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且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于公司 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第 14.1.3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7 月 4 日、8 月 2 日、8 月 31 日、9
月 30 日、11 月 1 日、12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2 日、2 月 12 日、3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暂停上市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71、2019-84、2019-91、2019-105、2019-116、2019-126、2019-135、2019-144、2020-3、2020-6)。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若公司暂停上市后触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 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二、其他风险提示

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 2018005 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
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56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
知书》(鄂证调查字[2019]021 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
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处罚字[2019]144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来函表明,限于时间安排及人员安排等原因,其无法承接公司 2019 年报审计业务。此后,公司积极寻找其他审计机构并向有关部门请求协调、支持未果,且受疫情影响,
相关工作无法开展。2020 年 2 月,公司发布公告公开选聘 2019 年度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开选聘 2019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4)。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2020-7、2020-8 号公告。目前,公司
正积极开展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此外,受疫情影响,公司年前部署的生产自救方案(计划启动25 个有盈利能力的电厂)实施有所滞后,重整工作推进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

1.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聘请股票恢复上市及股份挂牌转让服务机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于 5 月 28 日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国瑞”)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恢复上市时,由长城国瑞担任公司的恢复上市推荐人;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则由长城国瑞为公司提供股票转让服务。

2.推进司法重整相关工作。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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