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1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20-26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暨暂停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且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于公司 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第 14.1.3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7 月 4 日、8 月 2 日、8 月 31 日、9
月 30 日、11 月 1 日、12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2 日、2 月 12 日、3
月 4 日、4 月 9 日、4 月 20 日、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暂停上市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71、2019-84、2019-91、2019-105、2019-116、2019-126、2019-135、2019-144、2020-3、2020-6、2020-11、2020-17、2020-20)。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 4 月 29 日提交披露《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预计净利
润为-1,910,882,668.85 元,或将触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4.4.1 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 2018005 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
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56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9号),公司判断,[2020]9号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4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咨询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
知书》(鄂证调查字[2019]021 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
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处罚字[2019]144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公司年报审计、生产经营以及司法重整工作受到一定影响。根据深交所于 4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20〕
275 号)》(下称《通知》),公司于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
告的议案》,预计最终于 6 月 30 日披露 2019 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公司重整工作推进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存在燃料客户上访情况,对公司办公秩序造成影响。
三、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
1.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聘请股票恢复上市及股份挂牌转让服务机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于 5 月 28 日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国瑞”)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恢复上市时,由长城国瑞担任公司的恢复上市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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