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信息”或“公司”)战略规划,支持公司战略转型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及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与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等《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人员),公司党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薪酬管理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独立董事享有履行职务的津贴,由董事会提议,股东会直接决定,按月发放;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专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竞争性与公平性相结合原则:董事及高管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选择市场上同类企业、同类岗位开展业绩和薪酬对标,突出外部竞争性,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可持续发展需要、管理需要、收入内部平衡、个人业绩,最终确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水平。
(二)激励性原则:突出业绩导向,按照岗位权责设定年度薪酬固浮比,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三)保障性原则:结合不同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保基本薪酬水平可以保障董事及高管的基本生活需要。
(四)约束性原则:以任期与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作为考核依据,按照经营
业绩考核得分情况兑现绩效薪酬。
(五)倾斜性原则: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管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科技型、专业人才倾斜,合理确定并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在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公司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健全并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具体由公司按相关制度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必须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决策与组织实施机构
股东会决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董事薪酬分配方案;公司党组织前置研究薪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董事会决定高管薪酬分配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拟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以及董事及高管薪酬分配预案。
第三章 年度薪酬
第七条 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和支付能力,按照业绩、薪酬与市场双对标的方式,根据行业特点、战略目标、工作职责、经营业绩、地域系数等因素,以及公司与董事及高管人员确定的协商业绩目标对标定薪。原则上,协商业绩目标不低于上年度实际业绩值,若低于时,则年度薪酬不高于协商业绩目标对标的市场水平。
第八条 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根据董事及高管实际在岗月数,按月平均发放。对于基本年薪与市场对标相比较偏低的,可以提前按月预发部分绩效年薪,预发部分在年度绩效考核后全额结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标准不低于年度薪酬标准的 60%,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绩效年薪标准
=年度薪酬标准-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应发数=绩效年薪标准×年度绩效等级系数。
其中,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完成绩效考核后挂钩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考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董事及高管人员年度绩效等级系数的确定具体详见《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绩效年薪按照递延支付机制规定兑现。
第十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高管人员确定业绩目标及对标薪酬,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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