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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3 19:26:42 股吧网页版
新乡化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4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6-03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国资集团”)参与认购,构成关联交易。邵长金先生、王中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除白鹭集团及新乡国资集团外,其他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白鹭集团及新乡国资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白鹭集团及新乡国资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
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白鹭集团及新乡国资集团将不参与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表决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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