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0号)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9,071,72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74元。
截止2021年6月10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9,071,729股,募集资金总额990,999,995.4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验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8,932,353.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067,642.34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21]第16-0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税金额)17,800,000.00元后的973,199,995.46 元(含审验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132,353.12元)已于2021年6月10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开立的410701010100083303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 状态
新乡化纤股份有 中原银行新乡 410701010100083303 - 已销户
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注:该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4月21日注销。
(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602,14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2元。
截至2024年5月8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602,144股,募集资金总额868,999,975.6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验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含税)15,329,233.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3,670,742.33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24]第16-0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税金额)14,001,999.62元后的854,997,976.06元(含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发行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327,233.73元)已于2024年5月8日汇入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开立的261191862745募集资金专户250,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开立的1704020429200472440募集资金专户
200,000,000.00 元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乡 北 站 支 行 开 立 的
41050163620800001061募集资金专户404,997,976.06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 状态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新乡北 261191862745 - 已销户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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