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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8-12-15 14:14:48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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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13


公告编号:2019-048

证券代码:871306 证券简称:宏岳塑胶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宏岳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拟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

1、湖北宏岳塑胶有限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孝感高新开发区支行申请贷款200万元,公司股东马君、周红梅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00 万元。

2、江门宏岳塑胶有限公司计划向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址山支行申请贷款 510 万元,公司股东马君、周红梅、马骞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10 万元。

3、为补充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拟向部分公司内部员工及非关联关系的外部自然人、法人借款。具体信息如下:
借款规模:总额为人民币 2200 万元以内。
借款期限:3 年
借款利率:10%
还本付息方式:到期还本,每年付息。
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人中涉及到公司股东周红梅出借 190 万元、股东马骞时出借 30 万元、股东

公告编号:2019-048

张思良出借 150 万元、股东杨红出借 20 万元、高管黑宪国出借 50 万元、监事刘
春华出借 50 万元、监事王军亚出借 5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 2019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19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外申请借款的议案》,因马君、周红梅、马骞时、张思良、杨红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回避后表决董事少于三人,不能形成法定有效的董事会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马君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家公寓 4 栋 2 单元 1 号

2. 自然人

姓名:周红梅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家公寓 4 栋 2 单元 1 号

3. 自然人

姓名:马骞时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家公寓 4 栋 2 单元 1 号

4. 自然人

姓名:张思良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华北里 9 栋 3 单元 3 号

5. 自然人

姓名:杨红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西里 1 栋 3 单元 11 号

6. 自然人

公告编号:2019-048

姓名:黑宪国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家园 3 栋 4 单元 12 号

7. 自然人

姓名:刘春华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馨家园二区 11 栋 1 单元 4 号

8. 自然人

姓名:王军亚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港里 7 栋 1 单元 402

(二)关联关系

马君、周红梅和马骞时为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马君与周红梅系夫妻关系,马君与马骞时系父子关系,周红梅与马骞时系母子关系。

张思良为公司股东和董事,杨红为公司股东、董事、董秘及财务总监,黑宪国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春华为公司监事,王军亚为公司监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 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公司需向关联方支付利息,利率与公司对外借款利率相同,并且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湖北宏岳塑胶有限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孝感高新开发区支行申请贷款200万元,公司股东马君、周红梅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00 万元。

2、江门宏岳塑胶有限公司计划向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址山支行申请贷款 510 万元,公司股东马君、周红梅、马骞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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