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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7 16:34:21 股吧网页版
新乡化纤: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6-00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43,430,000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 2.5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00,329,922 股变更为 1,656,899,922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 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 万元(含)(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062)。

2、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29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75%,最高成交价为 3.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4 元/股,成交总金额 99.77 万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4.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3、截至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已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3,430,0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5%,最高成交价为 3.7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9 元/股,
支付总金额为 15,100.05 万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相符,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3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审批程序及安排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和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3 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43,430,000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 2.5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办理完成。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00,329,922 股减少至 1,656,899,922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54,999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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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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