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6-02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办公楼50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长金先生
(六)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8 人,代表股份715,887,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0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442,507,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06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45 人,代表股份 273,380,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9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6 人,代表股份
78,501,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244 人,代表股份 78,501,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78%。
(七)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16,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3%;反对 66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5%;弃权10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730,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0174%;反对 66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524%;弃权 10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2%。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通过。
(二)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10,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5%;反对 67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1%;弃权103,1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724,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07%;反对 67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
上通过。
(三)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10,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