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仲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本人作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仲曦,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副主任药师。现任弘盛(浙江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创始人等。曾任北京解放军 302 医院医师、深圳南方药厂(三九集团)经贸部华东区经理、香港爱比斯化学公司市场部经理、国药集团上海公司副总经理、国药控股上海公司总经理、国药控股医院营销事业部总经理、上海盛泰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
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会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主动了解并掌握决策所需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密切关注公司整体经营动态。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项议案的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情况说明,对议案内容进行审慎研究,积极参与研讨并提出合理建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 2 次,亲自出席 2
次,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对领导人员考核指标等事项提出建议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亲自出席 6 次,分别就日常关联交易、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并表示同意。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听取公司管理层、会计师关于业绩情况和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情况提出建议,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循证券监管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参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审阅公司会议资料,尤其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资料,并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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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及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年度履职时间累计达十五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及时回应本人关注的问题,不存在妨碍本人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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