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15:39:17 股吧网页版
广济药业: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经审计)

2025 年 04 月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4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利安达审字[2025]第 0435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江正元、周志军

审计报告正文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济药业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广济药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五描述了广济药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告知书》,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广济药业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6、附注五、39 所示,2024 年度贵公司营业收入 638,801,583.21 元。鉴于营业收入是贵公司关键
业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从销售合同或订单中选取样本,识别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原则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3)获取本年度销售明细,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核对合同、订单、出库单、客户签收单或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销售回款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政策;

(4)针对本年度销售回款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大额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并对重要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函证程序,评价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5)针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并对本年度销售价格、毛利率的波动及原因进行分析;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单或出口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针对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并选取样本进行工商及背景检查,评价与客户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对重要客户实施走访,评估客户情况与已确认的收入匹配程度;

(8)针对经销业务,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访谈,对经销业务的终端客户或流向进行核查,了解公司经销业务的商业合理性,对经销业务是否具备真实的交易基础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