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2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哲精化”)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继续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11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2025年9月9日,银亿控股与中哲瑞和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8,7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76%)和对公司享有的全部应收款项转让给中哲瑞和,并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了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同时中哲瑞和受让银亿控股对公司享有的所有债权。
2、截止2026年5月31日,中哲瑞和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借款实际形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4,630.91万元(其中本金905.47万元,利息3,725.44万元)。
3、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即将到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将前述借款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6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提前还本付息,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借款条件不变。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及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和荣先生、杨评博先生、杨元周先生、温广东先生、陈华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哲瑞和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3.76%,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哲瑞和及其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7、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目前,公司已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波中哲瑞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626号18-4-1室
4、法定代表人:杨和荣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中哲瑞和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哲瑞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中哲瑞和成立于2025年7月,暂未开展经营性业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出借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借款人:公司及子公司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生产与经营
3、借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
4、定价依据:借款利率为不超过实际借款之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借款期限:自2026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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