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尤尼泰振青”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总部
位于深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 座 801。
尤尼泰振青,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4 年末,尤尼泰振青拥有合伙人 42 名、注册会计师 217 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名。尤尼泰振青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12,002.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7,232.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77.47万元。2024 年度尤尼泰振青为 1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2,147.48 万元。尤尼泰振青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并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公开选聘的规定,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开发布选聘审计机构的邀标文件,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根据邀标文
件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标准表对三家审计机构评分,基于综合评估审计机构专业能力、审计经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尤尼泰振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审查和评估后,公司认为尤尼泰振青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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