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度
尤振审字[2026]第 0336 号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72
审 计 报 告
尤振审字[2026]第0336号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化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河化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河化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的特别规定。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收入确认和附注五(二十七)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由于收入确认是河化股份的关键业务指标之一,报告期河化股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52.46万元,较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21,142.07 万元减少 3,189.61 万元,其中:医药中间体实现收入10,685.03 万元;化工行业实现收入 7,267.43 万元。报告期实现毛利率 17.23%,较上年毛利率 15.36%上升 1.87%,由于收入存在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 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 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 销售发票、出库单、经客户签收的验收单、银行回单等;对于外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 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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