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成立
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总部位于深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
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 座 801。
尤尼泰振青,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4 年末,尤尼泰振青拥有合伙人 42 名、注册会计师 217 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名。尤尼泰振青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12,002.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7,232.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77.47万元。2024 年度尤尼泰振青为 1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2,147.48 万元。尤尼泰振青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公开选聘的规定,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开发布选聘审计机构的邀标文件,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根据邀标文
件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标准表对三家审计机构评分,基于综合评估审计机构专业能力、审计经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17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四)在取得尤尼泰振青提交的审计报告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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