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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18:00:43 股吧网页版
中通客车:关于2025年中期权益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5-060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95 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90 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11 月 12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低于 1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95 元/股(含),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
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2,903,93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521,000股后的
586,382,9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50 元(含
税),实际派发现金 29,319,146.8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10=29,319,146.80 元/592,903,936 股*10=0.49450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 年 11 月 12 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根据上述约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4.95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4.90 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为: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4.95 元/股-0.0494500 元/股≈14.90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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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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