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6-026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愿景、战略目标和经营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质量回报双
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37)。
2025 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
要求,围绕“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高质量协同发展”“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和“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理念、为股东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价值回报”三条主线,系统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具体措施及工作进展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国资委关于央企聚焦主责主业政策要求,有效实施“均衡增长战略”,2025 年公司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置出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置入电投核能 100%股权,成功实现从“能源+金融”双主业向核电主业的战略转型,核电业务成为核心主业,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政策背景下,核电作为稳定高效的清洁基荷能源,与新能源、火电业务形成共生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优质资产的注入为公司带来了新的盈利增长点,有效提升了资本市场价值与股东回报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布局优化。
二、持续规范运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企改革精神的有关要求,坚持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持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确保各层级职责明确、运作规范。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支撑作用,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治理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及监事会设置,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进一步优化监督机制,保证了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并重,在环境保护、公
益慈善等方面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现了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有机统一。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聚焦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均衡,2025 年,公司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及开展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坦诚、深入的沟通,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对企业的价值认同。为充分发挥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公司高质量编制并发布《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面披露公司在绿色运营、社会责任履行、治理水平提升等方面的实践与成效,得到了社会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与普遍认可。
三、重视股东回报、努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以稳健经营、优良业绩回报股东信任与支持。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 2025 年中期已实施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 5.92 亿元。根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不再另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工作完成之后,公司将根据届时未分配利润情况及资金安排,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宜。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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