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产融”“上市公司”或“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论
通过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认为:现有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基本上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要求,能够为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根据公司财务报告类和非财务报告类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基本的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外部环境变化以及人为因素影响等,公司仍存在发生风险与错误的可能性,公司仍将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持续完善改进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以保证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变化。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执行与监督,并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与优化,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法人治理部)牵头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分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两级组织实施,并实行全员参与。评价程序及内
容严格按照五部委《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执行。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各类经济业务事项。评价工作坚持风险导向和重要性原则,并关注了重要单位、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在母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评价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审议。
本年度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是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结合《内部控制标准及评价标准手册》等相关制度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及客观性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综合检查评价的基础上,
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结算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评价指引规定程序执行,具体包括:设立评价工作组,制订评价实施方案,进行现场测试,认定缺陷、形成底稿,编制评价报告等环节。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1、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根据基本规范及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①定量标准
以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 错报<利润总额的 1% 利润总额的 1%≤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 3%
所有者权益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3%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潜在错报 的 0.3%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的 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