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群明湖南路 6
号院 3 号楼第三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朱国森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5人,代表股份6,526,930,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6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684,579,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0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1人,代表股份842,351,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1人,代表股份101,411,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0人,代表股份101,410,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7%。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斯亮、梁静作为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一《2025 年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524,2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91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弃权78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714,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08%;反对1,91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6%;弃权781,4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5%。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审议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二《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6,524,1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93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弃权8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640,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82%;反对1,93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01%;弃权8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6%。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审议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524,9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1,80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2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386,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38%;反对1,80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8%;弃权2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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