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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7:02:03 股吧网页版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签署的《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3 年效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即将期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结合运营实际,公司拟与首钢集团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

(二)由于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57.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首钢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签署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共有董事 8 名,其中关联董事朱国森、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全票同意上述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0001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成立时间:1981 年 5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5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3,033,701.497783 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内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仓储、房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租赁、农、林、牧、渔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主办《首钢日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首钢日报》发布广告;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文艺创作及表演;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体育场馆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
圾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二)历史沿革、近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首钢集团前身是石景山钢铁厂,始建于1919年9月;1958年8月,经原冶金工业部批准,石景山钢铁厂更名为石景山钢铁公司;1967年9月,经原冶金工业部批准,石景山钢铁公司更名为首都钢铁公司;1992年3月,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首都钢铁公司更名为首钢总公司;1996年9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原冶金工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首钢总公司进行集团化改革的通知》(京政办函[1996]78号),同意以首钢总公司为母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资产为纽带建立母子公司体制;2009年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首钢总公司等五家企业划转注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通知》(京国资[2009]35号),将其持有的首钢总公司等五家国有企业的股权划转注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2017年4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钢总公司公司制改革方案的批复》(京国资[2017]80号),首钢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由“首钢总公司”变更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2.近年发展状况

首钢集团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耕产品、质量、成本、服务、技术“五大优势”,“制造+服务”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做优做强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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