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征集人余兴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证券代码:000959
法定代表人:朱国森
董事会秘书:乔雨菲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群明湖南路 6 号院 3 号楼
邮政编码:100041
公司电话:86-10-88293727
电子信箱:sggf@sgqg.com
网址:www.sggf.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议案的投票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1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4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
的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
三、本次股东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兴喜,1958 年1 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2 年12 月 23 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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