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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18:13:26 股吧网页版
锡业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债券代码:148721.SZ 债券简称:24锡KY01
债券代码:148747.SZ 债券简称:24锡KY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并减
少注册资本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公司”、“发行人”)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出具的《关于同意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6 号),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4 锡 KY01”)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开始发行,债券面值 100 元,
发行规模合计 10 亿元,发行基础期限为 2 年期,初始票面利率 3.5%,公司有权
选择递延支付利息,且有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2 年),后续延长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按照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 确定。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债券简称:“24 锡 KY02”)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开始发行,债券面
值 100 元,发行规模合计 10 亿元,发行基础期限为 3 年期,初始票面利率 2.78%,
公司有权选择递延支付利息,有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 年),后续延长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按照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 确定。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公司债券“24锡KY01”“24锡KY02”仍在存续期,除此以外发行人无其他存续公司债券。

二、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号),并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披露《云南锡
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通过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作为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24锡KY01”“24锡 KY0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2 号——临时报告》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约定,现就发行人情况报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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