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债券代码:148721.SZ 债券简称:24锡KY01
债券代码:148747.SZ 债券简称:24锡KY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并减
少注册资本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公司”、“发行人”)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出具的《关于同意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6 号),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4 锡 KY01”)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开始发行,债券面值 100 元,
发行规模合计 10 亿元,发行基础期限为 2 年期,初始票面利率 3.5%,公司有权
选择递延支付利息,且有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2 年),后续延长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按照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 确定。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债券简称:“24 锡 KY02”)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开始发行,债券面
值 100 元,发行规模合计 10 亿元,发行基础期限为 3 年期,初始票面利率 2.78%,
公司有权选择递延支付利息,有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 年),后续延长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按照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 确定。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公司债券“24锡KY01”“24锡KY02”仍在存续期,除此以外发行人无其他存续公司债券。
二、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号),并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披露《云南锡
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通过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作为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24锡KY01”“24锡 KY0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2 号——临时报告》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约定,现就发行人情况报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条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